偶爾我會下樓去買日用品,但妻子跟女兒都沒有出門。
下次啊,下次給你們看看本尊嘛,看照片哪有什麼意思。但她在找什麼呢?茉莉自己也不確定。
「小花也給我們看看妳女兒的照片啊。「唉呀我們不是愛拍照的家庭嘛,小孩子不都長一個樣嗎?手機裡也沒有什麼⋯⋯」 「怎麼可能──我看看我看看──」 茉莉旁邊的同學一把搶過她的手機,怕她搶回來便一個一個傳遠了,她遲疑了一下,真的伸長手去搶就太認真,太破壞氣氛了。她身為當時的班代,去了一趟醫院代表探望,見過她扔下忙碌工作趕來守在病床邊的母親,她母親曾問茉莉知不知道女兒自殺的原因,她卻什麼都不敢說。更糟的事⋯⋯她想起來,自己下意識在人群中尋找的另一個身影是誰了。這樣的事,怎麼能夠對一個女孩的母親說得出口。
但其實在別人看來毫無破綻,茉莉向來嫻熟於扮演別人眼中的小花,嫻熟,並且熱衷。同學們秀了一輪又一輪的照片,終於想起茉莉還沒有把女兒亮出來。每年約有三、四百萬隻貓狗被安樂死。
)讓我們直接刪去不具效率的中間過程吧。將不適於人類食用的動物性蛋白質轉變為適合家畜與寵物的食物來源,廢棄無用的死狗與植物相互作用,轉變為食物鏈的一環。庫克船長(James Cook)吃狗。雖然戈登曾說過要是他的孩子們吃素,他肯定會電死他們,如果他的孩子將家裡的狗給水煮了,不知他作何反應。
不同於畜牧場出產的食用禽畜需要仰仗照料,狗兒實際上也可以吃。」這類強調並非自然法則,而來自於我們所講述與自然有關的故事。
這麼說來,牠們為什麼不能蜷縮著趴在火堆邊取暖?何以不能被赦免架在火堆上燒烤的對待? 人們觸犯吃狗肉的禁忌,說明了狗與人不為人知的一面。然後: 永恆不變的禁忌──別把玩屎尿、亂倫,或是吃掉夥伴,這些之所以被視為禁忌有其充分的理由。有些人口高度密集區經由倡導食用在地食物而有不錯的成效——沒將狗兒做出最有效的利用,任何一個優秀的生態學家皆應感到慚愧。據說豬比較聰明,感知能力強,雖然不能跳進富豪汽車後座,但若想抓牠們,牠們會頑皮地跑給人追,與人交流情感。
全世界有數十億雜食動物者需要肉類來佐馬鈴薯,只有少數人能體會這項艱鉅的任務。羅馬人吃「哺育中的幼犬」。如果我們將狗視為具有「顯著思考力」,的確該饒過牠們一命。這意味著每年得因此丟棄數百萬磅的肉。
近代夏威夷人吃狗腦與狗血。當然,各地因風俗民情不同採取各種措施,現在沒理由不這麼做。
就某方面來說,我們已經採取這一方式。儘管無法保障牠們是否在生前遭受虐待,或有效受到任何照管,但肯定能藉此要求屠宰業「自律」,就像我們對待其他食用動物那般。
狗肉在奈及利亞被認為能夠壯大心智。在美國,動物收容所每年得替數以百萬隻貓狗進行安樂死,最後都成為我們的盤中飧。就進化論來說,這些事情對人類有弊無利。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盛讚狗肉為力量的來源。在中國與朝鮮皆視狗肉為良藥。文:強納森・薩法蘭・弗耳(Jonathan Safran Foer) 【2 飲食倫理學】 以吃狗為例 吃「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在美國四十四州完全合法,但說起人類要吃掉自己的摯友可是個禁忌。
西班牙人愛馬,偶爾吃牛。幾世紀來,中國培育特殊品種的黑鼻狗供食用,歐洲許多國家則明文規定,經過驗屍的狗才能被人類食用。
但狗兒並非在各地被視為寵物。我們不會讓動物們多受折磨。
這麼做並不是要挑戰人類文明。語言也透露出端倪,韓文「妍」(yeon)有「美好適切」之意,解讀為「如同烹煮的狗肉般美味」。
菲律賓依舊存在狗肉能驅趕厄運的說法。孰是孰非?將狗肉從菜單上剔除的原因為何?根據肉食者篩選的建議: 別吃寵物。嗜吃狗肉的地區普遍相信腎上腺素會令狗肉更加美味,因此傳統宰殺動物的方式為活生生將牠們吊死、用滾水燙死或亂棒打死,但我們都同意,如果要吃動物,應該利用快速、不具痛苦的方式奪取牠們的性命,對吧?舉例來說,夏威夷人的傳統做法是掐住狗鼻令其窒息而死,為此保存血液,此舉就法律與社會風俗來說皆被視為禁忌。達科塔印第安人喜歡吃狗的內臟。
烹調得當的話,狗肉並不會較其他肉類更加危害人體健康,人類的基因也不會排斥這類具營養價值的肉類。處置遭安樂死的狗兒亦耗費高昂的生態與經濟成本。
吃狗肉的歷史其來有自。在另一個文本中,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的《動物農莊》(Animal Farm)如此寫道:「所有動物皆平等,有些動物相較之下享有更多平等的對待。
(貓狗慘遭安樂死的數目較領養的動物數字多出兩倍。但這樣的定義同樣含括豬、牛、雞與其他海生動物,失去意識的人類卻不在此範圍內。
狗主人捨不得吃自己飼養的寵物,但食用流浪狗、遭人棄養、不討喜與行為乖舛的狗不啻為一石二鳥之計然而吃狗這件事在許多地方並非禁忌,也並非對人類有害。當然,各地因風俗民情不同採取各種措施,現在沒理由不這麼做。就某方面來說,我們已經採取這一方式。
羅馬人吃「哺育中的幼犬」。處置遭安樂死的狗兒亦耗費高昂的生態與經濟成本。
嗜吃狗肉的地區普遍相信腎上腺素會令狗肉更加美味,因此傳統宰殺動物的方式為活生生將牠們吊死、用滾水燙死或亂棒打死,但我們都同意,如果要吃動物,應該利用快速、不具痛苦的方式奪取牠們的性命,對吧?舉例來說,夏威夷人的傳統做法是掐住狗鼻令其窒息而死,為此保存血液,此舉就法律與社會風俗來說皆被視為禁忌。烹調得當的話,狗肉並不會較其他肉類更加危害人體健康,人類的基因也不會排斥這類具營養價值的肉類。
我們不會讓動物們多受折磨。)讓我們直接刪去不具效率的中間過程吧。